根據我校2022年4月2日在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發布的《金年会2022年公開招聘專職輔導員和專任教師公告》,現将資格複審和複試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資格複審于2022年7月29日(星期五)進行,複試考核于2022年7月30日(星期六)進行。資格複審與複試考核地點均在金年会(江蘇省南通市經濟技術開發區通盛大道185号)。
一、資格複審時間與地點
1、資格複審時間:所有崗位資格複審時間均為2022年7月29日08:30-16:30,請所有考生務必最晚于當日下午16:00前到資格複審現場進行簽到和資格審核。
2、資格複審地點:金年会西大門外北側大學生創業園(同筆試檢錄地點)。
二、資格複審須知
下列材料原件和複印件材料缺一不可,原件審核後返還考生,不能完整提供的,資格複審不合格,不得參加複試,請全體考生務必提前準備并周知。
特别說明:資格複審現場不提供複印服務,請考生務必提前複印好相關材料。
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證(正反面複印在一張A4紙上),過期身份證須提交臨時身份證或派出所證明。
2、根據公告報名條件要求,高等教育階段的學曆和學位須為普通高等學校學曆和學位,本科及以上學曆應聘者須同步取得學曆證書和對應的學位證書。因此,應屆、往屆畢業生必須提供高等教育學習各階段學曆證書、學位證書及學信網認證報告。
3、國(境)外應往屆畢業生必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境)外學曆學位認證書》和國(境)外學曆、學位證書。
4、要求政治面貌為中共黨員(含中共預備黨員)的崗位,需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相關證明須由所在黨組織出具。
5、應屆畢業生包括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崗位要求的學曆和學位證書的國内2022年應屆畢業生和國内普通高校2020年和2021年畢業的在擇業期内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且能提供有效的就業推薦表和就業協議書原件的畢業生,可按應屆高校畢業生對待,否則資格複審不予通過。
因此,凡報考招聘對象為應屆畢業生崗位的考生,資格複審時必須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統一印制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就業協議書》、畢業院校統一印制的《研究生階段成績單》;擇業期内未落實工作單位以應屆畢業生身份報考的,須同時提供《檔案保管或托管證明》等證明材料。
6、報考12至15号專職輔導員崗位的所有考生須按照要求提交下列證明材料之一:
(1)證明在高校就讀期間擔任主要學生幹部1年及以上,主要學生幹部是指在高校本科或研究生就讀階段擔任正副班長、團支部書記、黨支部書記,在高校二級學院(系)團委、學生會、研究生會、社團聯合會任正部長及以上學生幹部,在校團委、學生會、研究生會、社團聯合會任副部長及以上學生幹部,校級社團(協會)負責人。
班級、院級主要學生幹部經曆須由學院黨委出具證明,校級主要學生幹部經曆由所在高校學生管理部門出具證明。證明材料包括:聘書或當年聘任學生幹部職務的高校有關部門加蓋公章的經曆證明,同時聘書或證明中必須明确學生幹部任職起止時間、任職部門及職務,其中提供任職證明的,證明中必須有證明人姓名、聯系電話;
(2)證明有3年及以上高校工作經曆或1年及以上高校專職輔導員工作經曆,其證明必須為高校人事或組織人事部門開具且加蓋公章,證明中須明确任職職務和任職起止年月;
(3)證明有3年及以上企事業單位專職從事思想政治工作經曆,是指在黨的基層委員會、總支部委員會、支部委員會擔任專職書記、副書記,或在紀檢和黨辦、組織(人事)、宣傳、統戰等黨的工作部門中專職從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會、共青團、婦聯專職從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專職從事思想教育或職業道德建設工作,其證明必須為企事業單位黨委或組織人事或所在黨群工作部門開具且加蓋公章,證明中須明确任職職務和任職起止年月。
7、報考專任教師崗位,且适用“具有中級職稱者年齡不超過40周歲”要求的考生,須提供相應的專業技術職務證書。
8、報考專職輔導員崗位,且适用“具有中級職稱的碩士研究生或具有5年以上專職輔導員工作經曆的碩士研究生年齡不超過40周歲”要求的考生,須提供相應的專業技術職務證書或相應的專職輔導員工作經曆年限證明,其證明必須為高校人事或組織人事部門開具且加蓋公章。
9、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2022年4月2日發布的《金年会2022年公開招聘專職輔導員和專任教師公告》附件崗位表“其它資格條件”中明确規定須具備條件的佐證材料等。
10、本人簽字确認的個人健康申報承諾書原件,詳見附件。
三、複試安排
1、崗位代碼1至11号的專任教師複試考核分為試講與面試兩個環節,試講于2022年7月30日(星期六)上午進行,面試于2022年7月30日(星期六)下午進行;
2、崗位代碼12至15号的專職輔導員複試考核為面試環節,于2022年7月30日(星期六)下午進行;
3、試講及面試考核地點均在金年会崇川樓(同筆試考核的教學樓),專任教師崗位的全體考生請于2022年7月30日上午7:00前到達考點并完成報到檢錄,專職輔導員崗位的全體考生請于2022年7月30日中午12:20前到達考點并完成報到檢錄,未按規定時間參加的視為自動放棄。
四、疫情防控告知要求
為确保本次公開招聘現場資格複審和複試考核工作安全順利進行,現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關措施和要求告知如下,請所有考生知悉、理解、配合和支持。
1、取得複審及複試資格的考生應每日自行進行健康登記,考生應按疫情防控有關要求做好個人防護和健康管理,備考期間避免前往國(境)外、國内疫情中高風險地區和其他存在社會面本土疫情地區(省、自治區的縣級區域或直轄市的區、縣,下同),盡量不參加聚集性活動,不到人群密集場所。出行時注意保持社交距離,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應全程規範佩戴口罩并做好衛生防護。
2、考生備考過程中,應持續關注自己身體健康狀況,每日測量體溫和監測健康狀況。如出現發熱、幹咳等異常症狀應及時就醫,以免影響正常參加資格複審及複試。
3、複試當天(星期六)入場時,考生應提前準備好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證原件(或公安機關開具的有效期内臨時身份證明),出示“蘇康碼”、行程卡,并提供本人複試開考前48小時内(以采樣時間為準,下同)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省内外具有相關資質認定的檢測機構出具,紙質報告、電子報告或“蘇康碼”、檢測機構APP顯示均可,必須含采樣時間信息,下同)。“蘇康碼”為綠碼、行程卡為綠卡、現場測量體溫<37.3℃且無幹咳等可疑症狀,并能提供本人考試開考前48小時内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的考生,可入校參加考試。
4、根據疫情防控管理相關要求,社會車輛禁止進入學校,考生亦不能提前進入考點熟悉考試場地。考生應提前了解考點入口位置和前往線路,自覺配合完成檢測流程後從規定通道驗證入場。
5、有以下特殊情形之一的考生,必須主動報告相關情況,提前準備相關證明,服從相關安排,否則不能入場參加複試:
(1)近期有國(境)外、國内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或存在社會面本土疫情地區旅居史的考生,自入境、離開中高風險地區或存在社會面本土疫情地區、脫離軌迹交叉之日起算:有境外(含港澳台地區)旅居史的已滿10天,有中高風險區旅居史和途經史的已滿7天,有中高風險區所在縣市區旅居史的已滿3天。考試當天除須本人“蘇康碼”為綠碼、行程卡為綠卡、現場測量體溫<37.3℃且無幹咳等可疑症狀,并能提供本人考試開考前48小時内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外,還須提供隔離期滿證明及居家觀察期中和期滿日2次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2)因患感冒等非新冠肺炎疾病有發燒(體溫≥37.3℃)、幹咳等症狀的考生,考試當天如症狀未消失,除須本人“蘇康碼”為綠碼、行程卡為綠卡,并能提供本人考試開考前48小時内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外,還須服從安排在臨時隔離考場參加考試;
(3)外地來通考生考試當天除須本人“蘇康碼”為綠碼、行程卡為綠卡、現場測量體溫<37.3℃且無幹咳等可疑症狀,并能提供開考前48小時内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外,還應按筆試地點所在設區市對于外來人員疫情防控有關要求,落實信息報備、抵達後健康監測和核酸檢測等防控措施,提供相關證明。
(4)外地來通考生須提前通過“好通碼”主動登記個人疫情防控信息,積極落實相關健康管理措施。微信小程序搜索“好通碼”,完善個人信息,在首頁“入通登記”欄目進行報備,執行相關防疫要求。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不得參加資格複審和複試:
(1)不能現場出示本人當日“蘇康碼”綠碼、行程卡綠卡或考試開考前48小時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的;
(2)仍在隔離期的新冠肺炎确診病例、疑似病例、無症狀感染者及密切接觸者、次密切接觸者或行程有軌迹交叉的,未完全按筆試地點所在設區市疫情防控要求落實抵達後健康監測、核酸檢測等防控措施的外來考生,以及其他因疫情相關原因被旅居地、筆試地點所在地管控不能到場的;
(3)10天内有境外(含港澳台地區)旅居史的、7天内有中高風險區旅居史和途經史的、3天内有中高風險區所在縣市區旅居史的、尚在執行居家或跟蹤健康監測管理或與正在實施居家健康監測的家庭成員共同居住的;
(4)近期有國(境)外、國内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或存在社會面本土疫情地區旅居史的考生,自入境、離開中高風險地區或存在社會面本土疫情地區之日起算未滿上述第3點規定時限的;或雖已滿規定時限,但不能全部提供期滿證明及期中和期滿日2次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的。
7、考生應服從資格複審和考試現場防疫管理,并自備一次性醫用口罩或無呼吸閥N95口罩,除身份核驗環節外應全程佩戴,做好個人防護。
8、複試考核過程中,考生出現發熱或幹咳等可疑症狀,應主動向考務工作人員報告,經複測複查确有症狀的,應配合轉移到隔離考場參加考試,考試結束後應服從疫情防控有關安排。考生因此耽誤的考試時間不予彌補。
9、考生應誠信申報相關信息,如有隐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防疫檢測、排查、隔離、送診等情形的,将被取消考試資格;情節惡劣或造成嚴重後果的,在被取消考試資格的同時記入誠信檔案;構成違法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五、進入校園須知
1、疫情防控期間,進入我校校園一律從學校西大門進入。
2、僅限考生本人進入校園,考生陪同人員不得進入校園,自駕車輛一律自行在校外尋找停放點。
3、考生進入校園請主動出示《個人健康申報承諾書》原件、身份證原件、蘇康碼、行程碼等方可進入校園,并自覺接受體溫檢測。
金年会
2022年7月26日